1、理论上,当前对于阳性结果的报备政策已经进行了调整。这意味着,原则上无需主动向社区报告阳性检测结果。这一改变基于对疫情防控措施的优化和对个人隐私的保护。然而,在实际操作中,仍然存在特殊情况。若个体进行单管核酸检测,结果呈现阳性,疾控中心会直接与你联系。他们将指导你进行自我隔离,并强调在这一期间避免与他人接触。
2、通过查询相关资料显示,长沙现在阳性不需要向社区报备。自2022年12月10日起,长沙市抗原或单人单采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,不需要流调,人员阳性信息不用向社区报备,自觉居家隔离5天不外出,自行购买抗原试剂和必备药品。
3、及时报备:一旦发现抗原检测阳性,应立即向所在社区、乡镇等相关部门报备,禁止外出,避免与他人接触,防止病毒传播。转运至医院:由专门负责人员护送转至医院进行核酸检测。抗原检测不能替代核酸检测,其结果需通过核酸检测进一步确认。
长沙市望城区在外省入长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。具体情况如下:感染者:袁某某,男,42岁,11月22日自驾从外省来望。11月24日新冠病毒核酸混检阳性,经单采单检确认阳性,目前该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。
感染者1:王某,男,46岁,外省来长人员,住开福区潇湘华天酒店,11月24日混检初筛阳性,经复核后确认阳性。目前该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。经初步流调,感染者主要活动轨迹如下:感染者1:11月23日15:40王某和王某豪乘高铁G503自河北保定来长。21:52到达长沙南,开展落地核酸检测。
感染者:吴某某,男,15岁,现住天心区暮云街道和美星城小区,11月14日核酸检测阳性,经复核确认阳性。目前该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。
感染者:王某某,男,38岁,现住长沙县三一员工小区;11月23日初筛阳性,经复核确认阳性。目前该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。经初步流调,主要活动轨迹如下:11月20日18:00自外省乘G305次火车抵达长沙高铁南站,开展落地核酸检测,后前往三一星沙园区入园行程报备。19:00乘坐出租车回长沙县三一员工小区。
长沙县在外省来长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感染者:石某,男,42岁,9月30日从外省自驾货车抵长,10月1日初筛阳性,经复核确认阳性,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,目前该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。现正在全面排查该对象的活动轨迹、人员接触情况,已追踪到的密接者、次密接者等风险人员均已隔离管控和采样,已出结果均为阴性。
长沙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疫情通报,全文如下:感染者:粟某某,男,53岁,10月2日从外省自驾货车抵长,当日初筛阳性,10月3日复核确认阳性,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,目前该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。
长沙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疫情通报,全文如下:感染者1:李某,男,47岁,10月1日从外省自驾货车抵长,10月2日初筛阳性,经复核确认阳性,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,目前该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。
感染者1:陈某某,女,41岁,为外市10月7日某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,10月10日在集中隔离例行核酸检测中初筛阳性,经复核确认阳性,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。目前该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。
望城区在管涉疫场所暴露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感染者:康某某,男,34岁,望城区高星物流园兴盛优选员工,住望城区白沙洲街道同心花园5栋,为10月1日外地通报无症状感染者杨某某在望城区涉疫场所的暴露人员,纳入健康监测管理,10月1日核酸检测阴性。
长沙市在外省来长人员中发现2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感染者1:李某某,男,27岁,10月2日乘坐Z136次列车自外省到达长沙火车站,作为高风险入长人员予以闭环转运并集中隔离,10月2日核酸检测结果阴性。10月4日,在集中隔离例行核酸检测中初筛阳性,经复核确认阳性,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。
月25日,长乐区在对集中隔离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1例初筛阳性,经复核为阳性,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,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。主要活动轨迹:该人员在仓山区凯悦酒店上班,居住在长乐区泰禾红誉2期,系区外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。10月22日,08:09前往仓山区凯悦酒店,21:30返家后未外出。
月24日,仓山区在对隔离管控人群核酸检测中,发现4例初筛阳性,经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,均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,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。
月9日,福州仓山在对集中隔离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中发现2例阳性,均为省外入榕人员,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。无症状感染者主要活动轨迹如下:感染者110月3日-10月7日在内蒙古包头市。
月23日,闽清县在对集中隔离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1例初筛阳性,在重点人群核酸检测中发现2例初筛阳性,经市疾控中心复核均为阳性,均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,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。主要活动轨迹:无症状感染者7:该人员居住在闽清县白樟镇云渡村122号。
月23日,晋安区在对集中隔离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中,发现3例初筛阳性,经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,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,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。主要活动轨迹:无症状感染者11:该人员在鼓楼区古田路88号上班,居住在晋安区岳峰镇岳峰新城2区。10月20日20:30在古田路88号上班。
1、肖追雁,长沙县公安局榔梨派出所所长。作为“领头雁”,此次疫情发生后,他以所为家,靠前指挥,有序开展工作。3月28日下午3时许,肖追雁接到紧急通知,初步筛查发现一例检测为阳性的外来货车司机。他带领警力火速赶赴现场,设置警戒区域,转运密接人群、安抚居民情绪,对医院进行封控。
月24日,芙蓉区在重点人员核酸检测中检出1例新冠病毒感染者。具体情况如下:许某某,女,17岁,长沙市实验中学在校生,居住在芙蓉区长房白沙湾小区。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。经初步流调,主要活动轨迹如下:11月21日14:35长沙市实验中学新冠核酸采样,之后一直在学校上课;22:00乘私家车从长沙市实验中学回到长房白沙湾小区。
感染者:何某某,男,51岁,居住地:长沙市芙蓉区城管队。11月25日确认阳性,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。经初步流调,主要活动轨迹如下:11月22日7:00前往雨花区天华小区门店,后自驾前往长沙县高塘坪路长沙宏发生态农庄有限公司仓库,后驾车返回雨花区天华小区门店,后返回居住地未外出。
感染者1:龙某,男,52岁,居住在芙蓉区杨家山德政街方舟大厦。11月25日核酸检测阳性,经复核确认阳性。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。感染者2:张某某,女,23岁,住火星街道天泰馨园,11月24日初筛阳性,11月25日经复核确认阳性。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。
感染者1:王某,男,46岁,外省来长人员,住开福区潇湘华天酒店,11月24日混检初筛阳性,经复核后确认阳性。目前该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。经初步流调,感染者主要活动轨迹如下:感染者1:11月23日15:40王某和王某豪乘高铁G503自河北保定来长。21:52到达长沙南,开展落地核酸检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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